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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丽宏

  摘要: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福利服务模式。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能够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提升养老社会化水平,并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居家养老 社区服务 老年人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059-02
  
  居家养老是符合老年人传统意愿的养老方式,而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是反映居家养老方式合理性的重要标准。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是居家老人对自身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满意度的综合指标,更是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可以为社会制定养老计划提供依据,并进一步促进养老保障计划的完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研究旨在促进和谐社会建构,进而让老年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能够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
  
  我国是未富先老的国家,我国还没有步入发达国家行列,即将迎来老龄化社会。不断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对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在当前,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日益受到挑战,改善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有益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即将迈入老龄化社会。这对老年福利事业带来极大挑战,尤其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养老福利服务。
  我国当前养老方式一般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区分主要看经济来源,其次则是养老服务的提供来源。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经济问题基本解决。主要就是养老服务的提供成为难题。家庭养老的主要照顾者会不同程度的受到照顾老人而影响正常的工作和休息。现代社会经济节奏的加速,家庭养老的子女往往忙于工作,忽视与老人的精神和情感交流或者生活照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家庭养老是对中国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从经济学角度看,更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是人类最基本的伦理行为。而社会养老是西方社会工业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快节奏的产物。社会养老不符合我国国情,但是可作为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其次,家庭养老在我国现阶段面临困境。家庭养老的子女要面对我国转型时期日益严峻的社会竞争,同时,还要承担照顾老人和养育后代的责任。家庭养老日益成为现代年轻人不堪承受之重,但又无法接受将父母完全推入社会养老的怀抱。家庭养老的子女自己雇佣家政服务成本过高,无形中的经济压力巨大。家庭养老的子女不是不愿意从经济上供养父母,更渴望社会能够伸出援手,解决部分资金,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解决自身的两难境地。而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即是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现代社会呼之即出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不违背传统养老方式,又是对社会养老方式的本土化改造。
  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单一依靠政府力量无法支撑养老福利事业。参考借鉴国外养老经验,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是当前的迫切任务。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福利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以家庭为居住所,以社区照顾网络为支撑,以国家养老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托,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是建立在家庭、社会和国家扶持基础之上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的根基在于社区老年服务,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养老服务由政府组织,社会资金参与,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构建人性化、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切实可行的居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其中家庭是居家养老的基础,社区养老服务是不可或缺的补充。
  
  二、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养老社会化水平
  
  黑龙江省的养老问题既不能只依靠家庭养老,也不能完全依靠社会养老,要建立符合养老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还是要社会养老体系的健全发展,而全省社会化养老还比较薄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不足。我国现行的社会化养老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满足养老需求。且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家庭养老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国家无力承担过多的养老保障经费。养老保障制度正处于起步阶段,家庭养老更是不堪重负。家庭养老往往倾向于经济接济,经常忽略老人的情感诉求。老年人经济状况基本不成问题,但情感寄托比较成问题,我国现行的养老模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第二,养老模式部分功能缺失。我国目前养老模式主要是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居家养老正在筹划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家庭子女的养老功能逐渐不堪重负,家庭养老经济负担沉重,老人很难得到情感慰藉。我国目前机构养老主要投资是靠政府。私营资金投入比例低,但在我国发展迅速。
  机构养老规模小,设施不完备。受传统文化影响,老年人更愿意在家颐养天年。不愿意进入机构养老。老年人一旦真正进入养老院,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子女都会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此种尴尬境地,让老人和子女负担过重,苦不堪言。
  即使老人愿意进入养老机构,或者孤寡老人别无选择进入养老机构,但养老机构设施陈旧,服务不完善,很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而照顾服务好,设施完善的养老机构让老年人承担不起。更何况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还存在种种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扣情感需求。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很少是经过社工专业培训的,缺乏职业感,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有机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使老人不必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更不必远离家庭,同时又能享受到专业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可以使老人享受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同时,老年人生活于自身长期生活的社区更利于对养老服务人员形成舆论监督,家人可以随时洞悉老人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
  当前,社区照顾还不够完善,主要是街道牵头联系家政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照顾老人,街道还只是介绍的性质。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照顾服务。而家政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满足不了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而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没有积极调动学生志愿者、义工志愿者力量等参与到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中来。养老服务还是家庭养老为主,养老照顾主要是亲人或者家政人员提供的。要提升我省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就需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进而补充和完备养老资源。
  目前黑龙江省社会化养老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进程,养老需求量与日俱增。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养老需求的质量有待提升。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是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的有效方案。养老服务应是多样的,满足不同需要层次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来,既能充实养老资源,又是对传统养老文化的传承。同时,还有助于社会化养老服务模

式的完善。
  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可以协调社会上的养老服务人员的相互配合。培训社会化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精神,从而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需求。
  
  三、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家庭是养老服务的需求主体。随着我国社会向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家庭养老不可能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然而传统的家庭伦理责任又不可能丧失,子女对父母的精神支撑仍是社会化养老无法取代的。
  家庭养老是以血缘家庭为基础,主要由子女提供赡养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的主要内容为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精神慰藉等方面。而社会养老主要来自社会专业养老服务提供者和志愿者,社会养老的主导是政府。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相互补充的。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逐渐改变,现在的家庭养老更多是家庭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而实现的养老。社会养老主要是由社会购买养老服务实现的养老。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效结合,是社会化养老的大趋势,居家养老可以弥补社会化养老对老人的精神慰藉,让老年人有一个祥和的晚年。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为养老服务买单,由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能够弥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专业素质的欠缺,降低养老成本,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居家养老有利于传统养老文化的传承。让为国家、社会奉献一生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天伦之乐,并保持与社会的人际交往,更是让青少年在尊老、敬老的环境熏陶中成长,本身就是良好的家庭美德教育。居家养老可以节约兴建养老院的成本,减轻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负担,更能减轻家庭主要照顾者的负担。
  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年轻人为了减轻负担,多数不愿多生育子女,中国传统的多子多女观念日益受到挑战。现代年轻人向往自由生活,多数子女不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多数老年夫妇也愿意自己居住,减轻子女的负担。老年夫妇独居比重逐年加大。而随着丧偶或者老年人年岁的增大,同子女同住的比重加大。也有部分老年人为了减轻子女负担选择居住养老院,尽管不是出于本意。
  居家养老模式的最初构想是想让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社区为老人提供各种上门服务,或者日间和晚间的托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进而减轻孤寡老人及家庭养老主要照顾着的负担。由于社区服务滞后,居家养老模式的最初构想往往成为空想。
  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尚未成型时期,往往成为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服务滞后,跟不上家庭养老服务需求。城市居家老人的主要照顾者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照顾老人影响。尤其是城市居家老人的主要照顾者的工作受到影响,比如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丧失升迁机会。而主要照顾者自身的经济负担承担不起,或者自身护理知识缺乏,也使主要照顾者对自身的照顾不是很满意。城市居家老人的主要照顾者需要照顾老人要经常放弃放松休息的机会。城市居家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更希望得到社会的帮助,从而减轻自身负担。居家养老符合我国传统养老文化和我国国情,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居家养老能够更好实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互补,从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社会工作提升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1554188)]
  
  参考文献:
  1.李伟.社区老龄工作手册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2.全利民.老年社会工作.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3.许晓茵.老年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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