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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执法中的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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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贯彻和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保证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性,构建健全的行政裁量制度,有效地落实执法责任机制。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行政权力,它应当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共同存在。在我国法治治理体系的构建中,应当发挥行政执法中正当程序的作用。基于此,对我国行政执法中正当程序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执法 正当程序 问题 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3-0042-02
  正当程序又叫作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执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部门在行使权力中需要坚持正义理性的要求。程序正当可以保证行政执法在法治的轨道上的开展。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除了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主体的意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保证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坚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文明以及公开的原则,保证行政执法合法有序地推进,获得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一、我国行政执法中正当程序的问题
  1.偏重实体,忽视程序
  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致使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种观念对我国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着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在立法的过程中,制订的法律也大多以实体法为主,而程序法的立法比较少,部分法律法规虽然涉及行政程序规定,也大多数是一些抽象的、原则性的程序,实际操作性比较差。
  2.缺乏正当程序法律依据
  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执法法规中,大多数是以实体规定为主,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规。《行政程序法》到现在都没有出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常常以实体法规作为行政执法依据,而程序性规定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在相关行政执法法规中,取证规定比较模糊,使得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
  3.个别执法人员正当性不足
  执法人员正当性问题看似不属于正当程序范畴,执法亮证是执法的程序规定,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难度较大。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比较广泛。比如在针对群众日常生活的执法中,需要的执法人员比较多,而在我国公务员编制中,对正式执法人员数量有编制的限制,对于执法人员正当性来说存在较大的问题。执法人员按照规定上岗是正常执法程序执行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4.执法程序违法处理不当
  执法程序违法需要进行撤销或者确认,但是在对程序违法过程中,是否需要和实体违法采取同样方式,则需要进一步商榷。现阶段我国现有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中,对程序违法问题缺乏细致的区分,行政执法程序违法问题更无从说起,一些机关对此采取撤销的处置方式,造成行政成本增加。此种处理方式有待完善,需要对程序违法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二、我国行政执法中正当程序的完善发展途径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正当程序顶层立法
  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在行政执法程序中构建完善的法典。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明确行政执法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进行判断,有效控制滥用权力的行为。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构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我国部分省份已经制订了相应的行政程序规定,为我国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做好准备。在我国行政执法正当程序的完善中,需要做好全面的调查工作,听取多方面的建议,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每个步骤和程序,制订相应的违反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我国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对于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注重程序和实体并重的理念
  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依法行政是重要的一项内容,行政执法正当程序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保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做到下面几点:第一,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法治政府建设中,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明确执法的对象,人民赋予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权力,权力行使时应当注重为人民服务理念,切实落实和做到执法为民。第二,注重执法公正性,保证人民权利。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的主要执行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坚持公正执法的原则,保证人民权利,实现法律在社会公正中的价值。落实行政执法的正当程序,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明确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的关系,行政程序控制着执行人员的行为和权力,同时也要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效率。通过行政执法实践,通过总结完善制度,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正当程序价值观念和判断标准。
  3.重视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
  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构建高品质、高能力和具备敬业精神的专业执法团队,只有这样才可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实现,确保公共行政的稳定,提高我国政府的法治化水平。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人员比较匮乏,只有采取合同聘用的方式招录相关的执法人员,才能满足行政执法有效开展的需求。对于非编制行政执法人员,如何正确执法,保证行政执法正当程序,最为重要的是做好制度设计工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需要以我国司法改革作为基础,摒除陈旧的人员编制的理念,给予社会公众参与执法人员岗位竞争机会,采取有效的统筹规划,明确统一标准,采取有效的选择和考核机制,采取专业化的培训,保证行政执法的正规性和职业性,让更多执法人员获得职业认同感。对于执法人员需要注重人员素质的培养,坚持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杜绝滥用权力的现象,保证行政执法的效果。执法人员是程序的控制人员,需要保证其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符合标准和要求。面对权力可以保证自我,面对不法利益可以坚持原则。在正当执法程序中,作为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道德力量和品质,保证正当、合法的执法目标的顺利实现。
  4.完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制度
  一部法律规范如果缺少法律责任,那么这部法典就是不完整的,其法律权威性也会受到质疑,缺乏公信力。我国计划出台的、统一的《行政程序法》,需要對每个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作出明确规定,针对行政执法正当程序违法行为完善责任制度,改善现实中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无法可依的情况。第一,注重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个人责任是一种内部责任追求,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责任追求避重就轻和形式化现象。第二,保证程序法法律责任应当具有独立性价值,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对于违反行政程序法的行为给予惩罚,追究其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正当程序监督,使得执法人员重视程序法。在事前监督中,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前,需要对执法目的的合法性作出评估和判断;事中监督则是行政执法行为整个过程的监督工作,也是执法行为程序监督的重点,是执法责任追求的重要依据。事后监督主要是行政执法行为完成之后,对于已经归档的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事后评估。由于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即时性,因此,事中和事后监督是重点,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顺利开展。
  三、结语
  在我国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中,要注重加强行政执法正当程序建设,虽然建设的速度比较慢,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完善行政执法正当程序的过程中,国家对行政执法正当程序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但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有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完善措施,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程序顶层立法,注重程序和实体并重的理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才能推动我国行政执法正当程序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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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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