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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完善县乡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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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完善县乡基层预算管理,提高县乡基层预算管理效率和水平,必须客观分析目前县乡基层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采取针对措施,使得财政预算资金在保障县乡基层正常运转、保障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县乡基层;预算管理;建议
  一、当前县乡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县乡基层政府逐步健全了预算体系,建立了透明预算制度,细化了预算编制,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县乡基层目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监督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1.部分单位的预算意识不强
  首先,部分单位对预算编制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单位内部没有建立财务与业务之间有效的联动机制,财务人员由于对部门内部业务缺乏了解,在编制预算时往往只能闭门造车。有的乡镇预算编制往往是在“凑数”,将收支算平衡就万事大吉了,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有的单位担心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多了,会影响财政预算内安排,造成单位组织收入编报不实;有的单位把非税收入当成自己的收入,收多少就要用多少;有的单位把争取更多预算作为一种成绩,而不考虑实际需求;有的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履行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单位避重就轻,只关注运转经费,对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预算安排重视不够。
  其次,很多单位预算编制内容的不完整,如上年结余资金由于县乡人代会在年底12月或次年元月召开,预算时很难确定净结余,单位往往不把结余资金编入决算;还有关系民生支出的上级转移支付,往往要到次年3月份才能下达,很难纳入地方预算;还有社保资金、社保基金预算在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还要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有时需要调整;由于县乡人代会召开后,对下一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才能明确思路,造成有的单位对下一年工作不能准确规划,申报项目缺乏前瞻性,一些必须安排的支出没有申报预算,特别是一些政府采购项目年初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造成预算执行中频繁申请追加或调整。
  最后,部分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申报与部门职能衔接不够,存在交叉重复现象;缺乏科学合理的立项依据和标准,重点不突出。项目论证不充分,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整合的没有整合。项目安排与工作推进进度不匹配,应该分年度安排的项目,集中在一年申报预算或分年度安排资金测算不准确,造成年度预算无法全面完成。项目准备不充分,造成预算执行中“资金等项目”的现象也频频发生。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薄弱,部分单位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淡薄,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等环节衔接不紧密,单位部门缺少开展绩效评价的压力与动力。
  2.对预算执行的重视不够
  首先,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预算执行效率是单位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和行政效率的体现,单位管理者对预算执行亲自过问较少,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時研究解决。个别单位或部门甚至认为预算执行不好、预算资金花不出去不是自己的责任,项目实施和监督与自己部门无关。
  其次,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分单位在项目预算编制时可行性研究不够,预算批复后难以执行,导致结余结转资金较多;有的部门项目资金金额较大,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造成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有的部门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够或竣工决算办理不及时,导致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支付;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报不及时,造成年度内无法完成支出。
  最后,预算执行过程中超预算或无预算的经济事项时常发生。部分单位对项目经费的预算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造成超出预算的经费没有着落。另外,每年会有一些临时性任务,要及时完成任务,往往就要占用其他经费。部分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也时常发生,这一点在乡镇表现得比较突出。乡镇对项目资金一般习惯于年终结账,资金支出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很难实现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3.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够
  首先,部分单位管理者对内部控制工作不重视,没有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项目、合同等单位经济活动没有严格按照内部规范操作。如单位的预算编制,没有召集单位相关股室商讨,也没有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
  其次,县乡人大对预算监督力量有限,多是开展程序性监督,监督管理难以到位。比如县乡召开人代会,时间短、议程多,财政预决算报告讲得笼统,代表们也只能对预算草案进行程序性的审查。县乡人大日常性的监督力度不够,对财政预算业务了解不够深入,虽说每年定期从县直单位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对单位预算进行审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能发现和纠正一些问题,但由于工作量大,多是进行程序性的检查监督,对于项目预算和专项资金很难进行实质性的论证,对预算的执行情况难以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
  最后,部分单位预算追加频繁,县乡人大多是在事后补办预算调整追加手续,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审计监督由于人力有限,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对一个地区的所属单位来一次全覆盖,难以对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财政系统每年开展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但覆盖面也还是有限。
  二、完善县乡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针对县乡基层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对预算法的宣传,增强单位自觉执行预算法的意识
  首先,各级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强《预算法》的宣传,每年组织预算编制前,县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自觉执行《预算法》。
  其次,作为预算管理监督的主要机关县乡人大要主动出击,对于不按《预算法》办事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对随意要求追加预算的单位事项坚决否决,维护预算法的权威。   最后,县乡财政部门要主动当好地方政府的参谋,对于部分单位不合理的预算和预算追加,应该予以拒绝,同时还要督促单位管理者增强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有预算才有钱花、无预算不能花钱、花钱是要负责任的意识。
  2.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1)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中,一要提前谋划。单位在预算编制前,首先要根据县乡每一个五年规划,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后三年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划与重点,根据计划来调研经费需求,还要分析以前年度经费执行情况,合理估算后三年及下一年度支出,为编制单位财政中期规划和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做好准备。二要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做好衔接。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前,一定要了解县委县政府明年工作重点是什么,单位承担哪些具体任务,同时要了解省市对口部门有什么新的部署,这样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就能做到心中有数。三要做好论证。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要及早开展相关咨询,组织专家论证。四要细化预算编制。编制预算一定要按要求进行细化,单位报送的预算草案最好细化到政府收支分类的最末级科目,特别是项目预算编制更要细化,这样才能提高项目执行的可操作性。
  (2)在预算执行管理中,一要坚守预算刚性约束。经过批准的预算一旦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预算确实需要做出调整的,必须提交讨论决定。二要及早谋划好项目实施。县乡很多项目首先要立项、细化实施部门、落实场地、组织招投标,前期工作量大而且花费时间长,单位要提前开展工作,不能等不能拖,争取及早开工,及早竣工,解决预算资金支付慢和资金无法支付的问题。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干多少事。三要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对于政府采购要提前谋划,纳入预算盘子,及时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四要注重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避免年底经费支出集中过大“突击花钱”的现象发生。
  (3)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一要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强化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控有关制度,在开展预算等经济活动时全面开展内部监督。二要强化县乡人大预算监督实效性。县乡人大在履行程序性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实质性监督。对重大项目要组织专家反复论证,避免拍脑袋决策,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增设一道“防火墙”。三要加强审计全过程监督。县审计机关要主动参与县人大预算编制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四要强化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县乡预算单位要及时对单位预算、决算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和项目要进一步细化,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清。五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应用,促进发现问题整改。
  (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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