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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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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流动性较强,工程耗费时间跨度长,核算时间跨度很大,且核算起来非常复杂。全面实施营改增将为企业的财务活动、经营管理等造成诸多的问题与挑战。本文以我国“营改增”政策的背景及基本情况作为出发点,分析了税负变化对施工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建筑业;税收负担
  理论上来说,“营改增”的施行是为了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以此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由于建筑企业管理并不规范,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跨区经营现象普遍,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与阻碍,比如进项税额抵扣难等问题。因此,探讨营改增对建筑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将对建筑业企业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一、“营改增”的主要背景及重要意义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形成了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消费税四种流转税并存的格局。为了简化税收管理,解决一直以来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难题,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同时加强国家的税源管理,我国在“十二五”规划时提出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营业税,减少营业税收,简称“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进行营改增试点,后经过一步步的探索,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至此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
  “营改增”减少了企业税收负担,转变了经济发展方式,同时也调整了经济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营改增深化了我国财税体制、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经济结构,使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合理。与此同时,促进企业积极地更新生产经营性资产,不仅能通过抵扣增值税降低企业税负,同时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使我国的企业更专业地进行市场活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施工企业“营改增”基本概况
  (一)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1. 税收负担过重,存在重复征税
  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前不能抵扣增值税,与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没有形成,税收制度不公平不合理,而“营改增”的推行对建筑业在产品和服务之间与服务之间的双层征税起到很好的作用,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把一部分增值税转嫁给下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大大减少了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
  2.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税负失去公平
  营业税税制下的税负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混合销售状况下的税收政策导致税负不公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形成了同时涉及商品和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同样的物品所肩负的税收也有着天壤之别。二是建筑业企业对不同应税劳务的税收政策不同导致税负不公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提供的劳务是进行全额征收还是净额征收难以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操作人员借此机会偷税、漏税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二)“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负增加原因分析
  理论上,“营改增”实施之后,企业税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得到很明显的减少,反而略有增加,这和期待中的减负效果并不一样。
  上述情况的出现是由于在“营改增”的初期,建筑业企业适用的征税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还未得到改善,大部分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难以完整取得增值税发票
  原材料及进项税额抵扣困难。由于抵扣方式的变化,施工企业很难完整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是有很大的差额不可以抵扣,这部分成本只能由企业负担,会减少企业的利润。
  人工劳务费无法抵扣增值税。在项目工程中,人工劳务主要来源于零星的农民工与劳务派遣公司。进项税额难以抵扣或进销项税额不一致的差额只能由施工企业负担,无形中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的成本。
  已有资产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之后企业新购进设备或者固定资产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税改之前所购置的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现有设备的进项税只能由企业负担,短期内会加大企业的税负。
  2.纳税时点存在缺陷
  建筑业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与后期回笼资金之间的时间间隔比较长。但是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时间是預收款的当天,这导致施工过程中前后期税收负担不同步,即前后期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差距都很大,造成前期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显然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建筑业企业跨地区工程项目越来越普遍,而现行规定的纳税地点为企业注册所在地,这导致了增值税发票收集可能会比较困难,税费的计算与缴纳也会相对麻烦,影响企业预算。
  三、“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1. 企业收入下降、利润率上升
  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在确认收入时,账面价值是含税的;但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在确认收入时扣除了增值税额,因此在营改增之后主营业务收入相比税改之前会有所下降。且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增值税额不能完全被抵扣,企业实际负担的费用会更多,最终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下降。
  由于利润率=(营业利润/销售收入)[×]100%,因此在利润不变的前提下,随着营业收入的减少,利润率随之升高。
  2.企业现金流更加紧张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并不会立即支付工程款给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因此,工程款取得滞后,且需要在当期缴纳增值税,在工程款到账之前预先缴纳增值税是许多企业需要面临的局面。但建筑业企业本就资金需求量极大,又普遍存在垫付现象,无疑增大了建筑业企业资金支付要求,加剧了现金流的紧张状况,提高了对建筑业企业的企业资金管理的要求。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   “营改增”后,企业在购置原材料等存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时需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相比营业税制,增值税制下的资产总额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由企业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可得,在负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随着资产总额的降低,资产负债率随之上升。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1. 对企业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营业税制下,税率固定为3%,税费的核算较为简单。施工企业缴纳多年营业税,相比制造业等行业,其财务人员对增值税相关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而在增值税制下,企业不论是购买原材料、发放工资,还是其他环节,都要牵涉到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应缴税款的计算变得更加复杂。只有当财务人员熟悉新的税制,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核算能力时,才能准确地确认进项、销项、进销项税额转出等诸多会计科目。因此,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2. 对企业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增值税制下,想要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必须要有增值税发票,以达到国家以票控税的目的。施工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公司发票数量众多,无形中提高了发票的收集、审核、申报难度,及时做好增值税的抵扣与缴纳也变得更加困难,企业税务部门的管理压力更大。营改增后,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政策出台,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更多,需要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管理筹划税务,以达到企业税负更少,利润更高的目的。
  3.对企业招投标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制的变化无疑影响了企业招投标造价。施工企业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增值税额是否可抵扣、能够抵扣多少以及它们对应的进项税率,还必须按照新的费用定额计算报价,项目工程的定价机制会产生较大的改变。总而言之,编制标书的过程中由于业务成本费用等难以预计,将增大投标定价测算的复杂程度,因此营改增后对企业控制投标测算风险的要求也随之增加。
  四、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续经营及应对措施
  增值税改革前施工方与中标方相分离的经营模式可能难以为继,企业要相应调整公司發展战略及组织机构,提升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机械自动化程度,优化产业结构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人工劳务费是一项占比很大的费用。由于各种原因,即便是企业选择了劳务派遣公司,所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非常有限,因此人工劳务费用一直居高不下,对企业盈利能力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所以,如果企业要根据不同费用的增值税抵扣条件选择最合理的供应商,引进新的机器和设备,尽量减少人工劳务,那么既能减少劳务费用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新的机器与设备也能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税负,在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的同时,提高企业的机械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改善经营模式,加强抵扣环节的管理
  企业在购买各种材料时,应尽量避免为了得到优惠、降低材料成本而选择小规模纳税等无法开具抵扣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的情况。选择合理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税负,也能够帮助建筑企业实现与上下游企业形成良好的抵扣链。
  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企业需及时让客户了解增值税制下招投标合同编制时定价系统的变化,以便于修订合同条款或者服务价款等。在订立合同时应与建设企业明确付款时间,要求建设企业及时将相应的抵扣发票移交给施工企业,不得影响企业的纳税抵减。与此同时,建议国家与税务机关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使市场秩序更规范。
  (三)重视财务人员培训,加强纳税筹划
  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做好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会计核算能力。与此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关注国家的最新财税改革政策,积极与业内人员探讨如何更大可能地利用财政政策,总结试点行业与地区的经验教训,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营改增前期可能导致了很多的问题,比如短期内的税负增加等。但是长远来看,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未来的发展有着很好的推动作用。企业应设置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综合考虑进项税额筹划、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固定资产筹划等各种筹划手段,统一进行管理,确定最佳节税方案,从而达到减税目的。企业应抓住这个难能可贵的机遇,加强纳税筹划,配合国家政策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升级。
  (四)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加快企业转型
  税收政策是我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市场经济也反作用于税收政策,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调节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保证我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该积极关注国家税改政策的变化点,以便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战略目标,消灭重复征税,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转型步伐。
  结语
  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转型长久而困难,且建筑行业比较特殊,目前仍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企业须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与时俱进,调整企业的经营模式与战略目标,同时国家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对企业进行扶持,帮助企业尽快改善经营活动,适应新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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