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基层央行征信机构非现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基层人民银行如何提高征信监管的效能,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由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预防,非现场监管是一种有效手段。本文从基层央行日常管理的角度,就征信监管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基层央行;征信机构;非现场监管
  2006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顺利实现全国联网,2013年3月15日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近年来两大系统接人征信机构数不断扩充,收录信息量快速增长,信息查询量大幅提升。银行类金融机构作为现阶段数据库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信息运用的最大群体,对其征信业务开展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征信市场管理的“重头戏”。目前,基层央行的主要监管手段还是现场检查,但由于现场检查需要一定的执行周期,可以说是事后监管的一种手段,无法实现对被监管对象的持续性监管。在基层央行征信管理工作面临摊子大、人员少、监管面广等问题的情况下,强化非现场监管,通过事前监督实现对监管对象的持续性监管,已成为当前基层央行征信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基层央行征信非现场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系统缺位造成非现场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目前,基层央行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分为信息收集、信息分析评估、后续跟踪处理三个过程。在信息收集阶段,需要督促辖内各被监管对象定期、不定期地报送大量非现场监管资料,随着征信机构的相继建立,接入征信两大系统的各类机构越来越多,实施监管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基层央行征信工作人员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督查,以确保非现场监管资料的收集。资料收集后,征信工作人员还要进行整理,依靠手工统计开展分析评估和后续跟踪处理工作。以我市为例,辖内有1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而目前专职征信人员只有一名,在征信监管系统缺位的情况下,征信非现场监管工作很难充分开展,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二)收集的信息无法满足非现场监管需求
  一是收集的信息准确性不高。如基层央行要求被监管对象主动报送自身违规情况的信息,但此类信息从本质上说属现场检查的范畴,由违规方自行上报这样的信息往往是不真实的:二是部分监测要求难以落实。如:根据相关制度,征信被监管对象在发生人员变更的2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但在实际工作中,被监管对象往往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这些资料,工作要求难以落实:三是收集的信息种类有限。基层央行收集的征信非现场信息仅局限于被监管对象报送的报表,未将日常咨询、异议、诉讼、媒体报道等有可能反映被监管对象风险的信息纳入收集范围。
  (三)信息的后续處理缺少有效标准
  一是分析评估工作不到位。征信非现场监管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仅依靠监管人员对收集信息的感性认识来判断被监管对象的风险情况,有较强的随意性,也使得信息的实际分析利用率太低。非现场监管成为简单的数据统计和报表收集工作,分析仅仅停留在表面,对风险的提示深度不够,质量欠佳,难以有效发挥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作用:二是后续跟踪处理机制不健全。对分析评估结果,基层央行缺乏一套规范的应用制度,未能和现场检查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得非现场监管形式大于内容,效果不尽人意。
  (四)信息档案缺乏系统性管理
  按照非现场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被监管机构报送的征信统计报表、信息资料、工作报告等内容均属于归档的范围,但缺乏系统的分类管理办法。总行征信管理部门对于非现场信息档案的归档没有出台具体的指导性办法,基层央行还没有形成规范性的非现场监管档案库。
  二、提高征信非现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采集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有效性
  一是扩展信息收集的范围。在采集被监管对象的报文基础上,扩展信息收集范围,特别注重日常运营情况的收集,如征信系统的异常运行,查询、使用、异议、投诉、诉讼、媒体报道、走访、质询、约见高管谈话内容等情况,注重当前与历史的数据信息的收集:二是确保信息收集的时效性。即数据信息应能满足持续、实时监管的要求:三是确保信息资源的可比性。即数据信息在不同的被监管对象间应该可比:四是确保信息收集的可维护性。即能根据被监管对象业务创新、制度调整等情况进行公式调整,添加参数。
  (二)建立标准的分析评估指标
  加强对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在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完善监管评级与预警体系,从定量、定性两方面人手,对被监管对象进行标准化监管,为实现个性化监管提供可能。
  (三)加强后续跟踪处理工作
  对于非现场监管中形成的分析评估结果,要重视后续跟踪处理工作和成果的转化。一是善于利用非现场分析结果,对被监管对象分门别类进行审查,分析和监督,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作用;二是作为现场监管的依据,通过翔实的分析,明确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为现场检查提供线索,提高现场检查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为现场检查提供数据支撑。
  (四)开发配套的监管信息系统
  在监管技术层面,针对非现场监管中基层央行监管人员工作量大、历史资料的保管和查阅难度大等问题,建议借助科技手段,尽快建立以电子化、网络化为基础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打造非现场监管信息平台,提高分析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建立正向激励的约束机制
  一要从单方面强管制转为约束与激励相容的激励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对金融机构征信行为的正向激励机制,同时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自身规范行为和严格守则的自觉性:二要建立金融机构征信监管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对征信监管的透明度,提升征信监管相关主体工作积极性,促进征信业务的规范发展。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8227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