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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约束下我国污染产业空间转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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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基于2000―2008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把新增外商直接投资额和新增外商企业数量作为污染产业区域转移指标,同时引入影响污染产业转移其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成本,市场规模等。考察在众多影响因素中,严格环境管制是否促使污染产业转移从我国东部地区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研究结论表明,环境管制加强不会显著影响东部地区引资能力,同时由于中西部地区宽松环境管制,会导致部分污染产业从东部转移到中西部。
  【关键词】环境管制;外商直接投资;污染产业转移
  
  一、引言
  根据传统的产业梯度转移理论,随着一个区域内各种要素成本上涨及发展空间缩小,经济发达传统产业发展优势逐渐失去,需要向欠发达进行产业区域性转移。环境要素作为众多要素之一,对产业区域间转移影响日益成为近年学术界热点问题。环境管制是政府为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目标,调节企业经济活动的所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从实际情况得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却愈演愈烈。200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571.7亿吨,比上年增加2.7%。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9.0亿吨,比上年增加8.3%。在《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中指出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约占GDP的10%。同时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规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此为背景,各地区纷纷采取不同的环境措施,而环境管制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一则报道充分体现这一点,在2006年8月安徽省环保局对全省98个工业园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中,40%没有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几乎没有一家符合环境监管标准。
  基于此背景,本文以我国东、中、西部为研究对象,利用2000―2008年数据,从我国各省市历年新增FDI数额和新增外资企业数量为切入点,研究在影响产业转移各主要因素中,环境管制水平这一要素对基于FDI的污染型产业区域间转移的影响。并提出问题:即地区间环境管制差异对污染产业区域性转移产生的影响?环境管制这一因素是否是影响东西部污染产业区域性转移的主要因素?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外环境管制约束下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环境管制与污染产业转移关系。国外学者分歧主要集中于:环境管制严格程度是否促使污染产业转移。Walter&Ugelow(1979)最初提出“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污染密集型企业会从环境管制强度高的地区转移到环境管制强度低的地区,从而后者便成为“污染避难所”。Chichilnisky(1994)&Copeland(1994)和Baumol & Oates(1998)从理论上证明了“污染避难假说”存在的合理性。与此观点相反则是“污染晕轮效应”,Duerksen&Leonard(1980),Bartik(1998)和Judith&Mary(2005)研究发现,高环境标准国家会吸引更多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另一方面是外商投资与污染产业转移的关系。部分学者认为,外商投资并没有输出污染产业。Repetto(1995)利用美国相关数据发现,认为污染产业在发达国家中互相输出,而不是发展中国家。Birdsall&Wheeler(1993),Eskeland&Harrison(2002)认为跨国公司通过向东道国传播绿色技术,提升本国国民的环境福利状况。支持此观点还有Letchumanan,R.&Kodama,F.(2000),Eskeland&Harrison(2003)等。另外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外商投资同时也输出了污染产业。Copeland&Taylor(1994)通过构建南北贸易模型,表明跨国投资减少北方国家环境污染同时加剧了南方国家污染。Matthew A.C,Robert J.R.&Fredriksson.P.G.(2006)也支持这一观点。
  国内学者在此领域成果甚少,起步较晚。潘申彪(2005)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采用江浙沪历年数据证实外商直接投资加剧这些地区环境污染。傅京燕(2006)和杨昌举(2006)分别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表明我国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中存在污染产业转移。熊鹰、徐翔(2007)等研究证实高强度的管制政策确实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但同时也指出环境管制并非FDI流量的主导因素。
  纵观以往研究,国内学者大多数对产业转移中存在污染现象达成一致观点,较多研究限于定性分析。关于环境管制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关注甚少,大多只是在理论层次上的探讨,或者往往囿于二者的一个方面。而且考虑到区域差异,实证研究中选择的样本和数据不同,加之,采用不同研究工具得到的结论也就不一。另外,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多停留在国家范畴,没有深入到具体地方区域。所以在此领域许多问题亟待破题。
  三、实证研究
  (一)变量与模型
  1.变量选择与说明
  在产业转移中,因新增外商直接投资受环境管制的影响更大,同时新增的外商直接投资额更能说明一地区吸引外资的能力。本文选取我国各个省市2000-2008每年新增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单位:亿美元)NFDI和新增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量(单位:个)NFM作为衡量产业区域间转移的两个指标。
  同时,影响产业转移的因素很多,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成本,基础设施,市场规模,能源条件,产业的集聚效应,文化差异,区位情况等。依据我国的国情及数据的可获得性。解释变量选取如下:环境管制水平(ECL);经济发展水平(GDP);劳动力的成本(ALC);市场规模(AMS);基础设施(IFS)。具体变量说明见表1
  
  2.数据来源及处理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统计口径,本文采用2000―2008年我国30个省市共面板数据(不包括西藏)进行计量检验和实证分析,所有的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及相关各省市统计年鉴。考虑到异方差问题及减少数据的不稳定性,分析中把所有的解释变量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
  3.计量方法筛选
  本文使用stata8.0软件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采用国际上常用的Panel Data模型分析,此模型既充分利用时间序列和截面数据两种信息,同时鉴于对我国各省市数据分析所以初步选取固定效应模型,再通过hausman检验来确认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哪一个合理,在两个被解释变量hausman检验结果中,其中一个统计量为负值,Hausman检验无效,另一个统计量为18.24大于p值0.0027,故拒绝原假设,建立固定效应模型比较合理。
  4.其他说明
  由于统计口径和一些历史问题原因,研究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省,同时,鉴于西藏地区相关一些解释变量数据缺失,所以本文研究中没有包括此地区。即依据“七五”划分法,将我国31各省市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辽宁、福建、浙江、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包括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山西;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二)描述性分析
  通过表2所显示的主要变量的统计性描述情况可以看出,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四组各NFD和INFM变量平均值相差较大,全国新增外商投资额平均值为55.2亿美元,东部地区平均值为127亿美元,中部地区为17亿美元,西部为11.1亿美元,同样,四组中NFM的平均值也有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比起中西部地区具有较高的新增外商投资额和新增的外商投资企业数,并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值,这也一定程度说明我国外商投资集中于东部地区。其他变量如ECL、GDP、ALC等也呈现出东部高于其他两个地区。没有明显呈现出环境管制约束下外商直接投资从东部向西部转移的趋势。这一结论与其他学者研究相似(见表2)。

  (三)回归结果分析
  从表3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通过对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后,比较两个模型相关统计值可以得出以下分析结果:首先,控制了影响两个被解释变量其他因素后,全国范围和东部地区来看,新增的外商直接投资额NFDI与环境管制水平ECL呈现出显著正向关系,新增外商投资企业数则与环境管制水平呈现不显著的负向关系。从东部地区数值来看,两个被解释变量与环境管制ECL这一观察变量正负关系与全国范围相同,说明环境管制水平强弱并不是东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经济发展水平GDP、廉价劳动力ALC和市场规模AMS则是其优势因素。而西部的环境管制水平ECL与两个被解释变量表现为负向关系,从外商投资这一角度来说,吸引外资进入的重要因素是宽松的环境管制。经济状况,市场规模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这是此地区吸引外资的非重要因素。同时,在环境管制约束下,我国东部污部分染型产业向中西部发生转移,但是这种转移并不明显。同时西部地区宽松环境管制政策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之一(见表3)。
  四、结论及启示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得出的结果,本文对环境管制对我国污染空间转移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环境管制水平强弱不会显著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方向发生转移,环境管制力度的加强会显著减少具有污染性质的企业数量,但是不是显著减少外商直接投资额。这可以解释为在环保宣传和低碳经济下,那些污染密集型产业正在不断进行自我改造,如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节能减排等方式由污染密集型企业向清洁产业进行转移。由此可知,东部地区政府应制定合理的环境管制政策,吸引高质量的外资投向本地区,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激发企业的创新意识。
  第二,我国的西部地区在吸引外资过程中要考虑到本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西部脆弱的生态系统,恶劣的自然条件,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在不断加强的环境管制下,东部或国外一些淘汰或污染较严重行业可能迁移到西部去。所以,西部在利用外资时,应该具备长远眼光,着眼于本地区实际情况,避免成为“污染避难所”。
  
  参考文献:
  [1]刘建民,陈果.环境管制对FDI区位分布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7(1).
  [2]熊鹰,徐翔.环境管制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分析[J].经济评论,2007(2).
  [3]沙文兵,石涛.外商直接投资的环境效应―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06,2:76-81.
  [4]潘申虎,余妙志.江浙沪三省市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检验[J].国际贸易问题,2005,5:74-79.
  [5]杨英.我国东、西部地区污染密集产业转移比较研究[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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