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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特征、财务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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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把环境保护贯穿于各领域各环节是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环境信息披露是其向外界传递履行环境责任的主要途径,而负责企业信息披露的董事会秘书正是影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文章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12—2016年的数据为样本,研究了董秘特征对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了财务绩效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研究发现,董秘任期及其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呈显著正向关系,企业的财务绩效在董秘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正向关系中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同时,在考虑盈余后,现金收益也会负向调节董秘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关键词】 环境信息; 披露质量; 董秘特征; 财务绩效
  【中图分类号】 F235.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08-0089-07
  一、引言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会的一员,在企业与外界沟通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我国在2005年《公司法》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董事会秘书的高管地位和职能,并进一步明确了董秘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督职责。2006年,为进一步完善董秘的职责,相关部门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规定。由此可见,董秘在公司治理中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是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研究初期,为确认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是否得到提升,周开国等运用了事件研究法,以新《公司法》的实施作为分界点,发现信息披露质量在新《公司法》实施后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在进一步研究中却发现,董秘的个人特征对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影响。翟光宇以商业银行为样本,也得到相似的结论。这些说明董秘个人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没有达到研究者预期,董秘制度的实施尚未取得明显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后,在董秘制度日臻完善之际,高凤莲、林长泉等重新探讨了董秘个人特征在企业信息披露中发挥的作用。由此可见,有关董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董秘制度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上。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也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若将董秘制度的研究仅限于广泛意义上的信息披露显然是不够的。环境信息作为信息披露的一部分,是督促企业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企业管理者在谋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时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关键举措,因此把董秘制度研究的内容从信息披露深入到环境信息披露,将为完善我国企业董秘制度及为环保部门制定监督治理政策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和支持。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证券时报》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为3 175家,其中在当年第一季度有董秘离职的上市公司118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数量的3.7%。事实上,近年来资本市场出现了多次董秘“离职潮”,许多企业在短短几年之内出现了频繁更换董秘的现象,其中最短任期竟少于一个月,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董秘任期对企业的影响。
  目前,学术界对于企业高管任期长短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持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高管的长期任职会为其带来丰富的实战经验、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公司内外环境具有更充分的了解,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企业长期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从而愿意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1-2]。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高管任期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支持该研究结论的学者发现,新任命的高管比在职时间长的高管更倾向循规蹈矩,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所以新任命的高管更愿意承担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所带来的压力,并采取积极的管理政策[3]。
  随着2005年《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对董秘的地位和职能予以明确,加之董秘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扮演的角色日益凸显,学者开始将研究对象逐步明确化。高凤莲等[4]将任期作为衡量社会资本的指标之一,认为董秘社会资本越大,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董秘的任期与MD & A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其中MD & A集合了过去与未来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5]。杜兴强等[6]则从财务信息的角度出发,发现董秘的长期任职会增加财务信息的披露,减少财务违规的概率,降低股价崩盘的风险。事实上,企业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而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与财务信息一样也成为外界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环境信息是非财务信息中最受关注的内容。然而,目前鲜有研究探讨董秘任期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
  根据高阶梯队理论,管理者的认知、价值观、偏好及经历等特质与企业的战略决策紧密相关。董秘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是联结企业与市场的重要枢纽,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双重的工作压力。董秘一方面要承受来自企业内部的压力,另一方面要承受来自外部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压力。换言之,董秘在任职期间若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办事,很可能导致某些高管人员的利益受损,令他们感到反感,但若不这样做,又可能会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因此,新上任的董秘由于缺乏经验和威信,难以在企业内部的压力和外部的监管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虽然传播中介、接受者认知等都会对环境信息的传递效果产生影响,但是披露者(董秘)作为传播过程中的起点,其职责履行的情况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产生最直接的影响。董秘的长期任职会让其知道如何促使高管成员之间形成共识,采取更适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满足投资者环境需求的政策。更重要的是,随着董秘任期的延长,董秘的社会资本会日益丰富,有远见的董秘往往会做出更积极符合政府要求和公众利益的行为,降低环境诉讼的可能性,并以此获得良好的声誉,而不会以自身名誉为代价选择铤而走险。因此,与短期在职的董秘相比,长期在职者规范和监督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动机更强,更愿意采取自愿披露的态度且披露的水平更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董事会秘书任期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二)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一些谋求进一步发展的企业鉴于海外先进人力资本的优势,倾向于引进海外人才。除了企业层面,中国政府也启动了一系列吸引海外人才的政策,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大量海归人才响应国家号召,选择回国效力且在众多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也使得具有海外背景的高管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可忽视的重要主体。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有关具有海外经历的高管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目前尚未达成一致定论。这可能是由于研究者使用的公司治理的评价方法不一致,所设定的指标或样本选择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在社会责任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具有海外经历的高管受西方社会责任教育的影响,会更加了解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且具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一直以来,发达国家在社会责任及环境责任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首先,在资本市场方面,西方国家率先制定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国家战略,且从20世纪中叶起,逐渐以立法形式完善了企业环境责任相关制度,提高公众对企业社会环境责任的感知程度,营造出全社会对环境责任重视的良好氛围;其次,在教育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环境责任教育体系更为成熟和规范,环境责任观念深入人心。文雯等[7]的研究证实了这一观点,发现相对于无海外背景高管的企业,拥有海外背景高管的企业社会责任质量更高。
  纵观现有文献,有关董秘经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方面。董秘具有财务经历可以提高企业的盈余信息质量,且在董秘素质较高时,财务经历发挥的作用更大[8]。在企业IPO进程方面,具有财务专业经验的董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IPO成功率和加速IPO进度[9]。然而,鲜有文献探讨董秘的其他经历,因此本文独辟蹊径,选择董秘的海外经历作为切入点。根据烙印理论,高管个体在海外的生活可以被视为一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会给个体带来“印记”,进而对其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在中国背景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具有海外经历的董秘一方面对海外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文化有着切身体会,进而影响董秘对于环境责任方面的价值观和认知框架;另一方面,具有海外背景的董秘对于海外企业的运作模式和企业社会环境责任的实践方式会更加熟悉,更加认同企业环境责任的理念和思维,更能将海外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企业价值观运用到我国企业的管理实践中,提升其所在公司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因此整体而言,董秘的海外经历能够通过烙印效应对环境的态度产生积极影响,从而促使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H2:董事会秘书的国际化背景有助于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三)财务绩效对董秘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调节
  企业的财务绩效是否会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是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的一个重要视角。财务业绩恶化会驱动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即当企业财务绩效不佳时,企业会选择更加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以此来转移投资者的注意力,从而改变控股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绩效的判断与期望[10]。然而基于资金供给假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须建立在满足自身正常经营的基础上[11]。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当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或信息不对称时,会使得代理人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或者自利决策,有选择性地决定信息披露的水平。信息披露是《公司法》賦予上市公司董秘法定的义务,要求其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信息,提高监管部门和委托人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掌握程度。从董秘的职责来看,理论上企业财务绩效不应对信息披露的质量产生影响。但是,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董秘作为企业高管中的一员,自身亦存在逐利本性[12],因此财务绩效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董秘在披露信息时的选择。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仍不成熟,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尚未完善,这便使董秘有机会实施逆向选择。董秘作为企业内部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其有动机也有机会基于自利心理进行信息披露。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相对于企业外部而言,企业内部对公司情况拥有信息优势,因此当企业财务绩效表现出不理想的状态时,企业为了完成多项指标,会选择从其他方面展示企业的优势。实践证明,良好的社会责任实践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并对公司的长期业绩和价值带来积极影响[13]。当财务绩效劣势达到一定程度后,董秘通常会利用信息优势采取积极的社会环境责任战略决策,即通过选择环境信息披露来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以获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满足多元考核体系中其他指标的要求。分散投资者对财务绩效的注意力,且当存在盈余信息和诸多负面信息时,企业也会为降低诉讼风险,而选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14]。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董秘为达成多项指标和满足自身的需求,会在财务绩效不尽如人意时倾向于多披露环境信息。
  财务绩效的调节作用不仅可以通过上述的理论得以验证,而且从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务来看,其作用也可以得到部分证实。如从披露的时间来看,按照规定,在每年年初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年报披露的时间是每年的4月30日之前,而社会环境责任报告披露的时间可以不一致。因此,董秘有机会选择在不利的经营情形下实施信息披露管理,通过披露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来获得投资者、公众的信赖。
  综上所述,董秘可能会有选择性地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即当财务绩效表现不尽如人意时,董秘会更倾向于披露及时、充分和准确的企业环境信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a:财务业绩负向调节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H3b:财务业绩负向调节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2016年我国A股中披露了环境信息和公司董秘信息的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剔除了金融业、被证监会特别处理的企业以及数据缺失的企业,经过筛选最终得到有效观测值1 665个。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数据来自和讯网,董秘任期与国际化背景通过查阅董秘简历手工整理,其他财务数据来自于万德数据库。本文使用Stata14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目前,针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方法,国内外学者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期,数量计分法存在仅考虑了数量、忽略了质量的缺点后,内容分析法成为了常用的方法之一。然而,内容分析法也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存在人力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衡量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近年来,为克服内容分析法的不足而出现的一些社会评级机构,如“润灵环球数据库”“和讯网数据库”等,提供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级结果,其中包括了环境责任报告评级,逐渐获得了多数研究者的认可。本文参考贾兴平和刘益等学者的研究,采用和讯网数据库中的环境责任评级分数作为衡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指标,其中环保意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投入金额、污染种类数和节能种类数各占比20%。
  2.解释变量
  (1)董事会秘书任期(Tenure)。董秘的任期是指董事会秘书在企业任职的时间。任期信息以年报中董秘简历信息为基础,然后结合巨潮网对缺失的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借鉴丁友刚等[15]的研究成果,本文对董秘任期以月为单位,同时为了减少异方差影响对董秘任期数作对数化处理。
  (2)董事会秘书的国际化背景(Int)。参考相关研究,董秘的国际化背景,指董秘拥有在海外学习或者工作的经历。Giannetti et al.[16]认为在制度的作用下,中国大陆的制度背景与港澳台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文为确保海外背景数据的准确性,故将港澳台地区工作、求学经历以及在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国大陆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的工作经历也作为海外工作背景。翻阅年报中董秘简历信息,手工收集国际化数据,缺失的数据通过查阅巨潮网和百度百科进行补充。国际化背景(Int)为虚拟变量,若董秘拥有海外经历,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3)财务绩效(Roe)。本文将财务绩效作为调节变量,在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研究。目前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很多,从总体上来看,这些衡量指标主要分为两大类:市场指标和会计指标。市场指标强调股东的回报率,受到市场有效性的影响;会计衡量指标是站在股东的立场上,更能反映企业整体的经营成果。两者相比,在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会计指标更能客观理性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绩效。因此,本文借助会计指标中净资产报酬率(Roe)来衡量财务绩效。
  3.控制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除了董秘特征外,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根据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负债程度(Lev)、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H)、独董比例(Pctind)、监事会规模(Sup)、流通股比例(Out Share)、两职合一(Dual)、高管持股比例(MH)、审计机构类型(Dadtunit)以及环境战略(Strategy)作为控制变量,同时控制年度和行业。主要变量定义见表1。
  (三)模型设计
  根据沈洪涛、孟晓华等文章,构建模型1—模型4来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设。
  模型1用于验证H1,预期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模型2用于验证H2,本文预期董秘有无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模型3用于验证H3a,本文预期财务绩效负向调节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模型4用于验证H3b,本文预期财务绩效负向调节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后,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指数(EDI)的均值为14.72,标准差为5.47,离散程度较高,说明不同公司之间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指数存在较大差异,最高的指数高达27,最低指数仅为4。此外,从表2还能够看出,董秘国际化背景(Int)均值为0.08,标准差为0.27,说明董事会秘书中具有海外背景的从业人员所占的比重不大。董秘任期(Tenure)均值为3.81,标准差为0.99,说明董秘之间的任期存在较大的差异,最小数值为0,则表明有董秘任期不足一个月。
  (二)多元回归分析
  在处理面板数据时,要考虑使用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在本文的两个解释变量中,董秘的任期一般随着年份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董秘的国际化背景不是随着年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为了检验模型选择的准确性,本文通过豪斯曼(Hausman)进行检验。
  表3列示的是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豪斯曼检验。P值为0.0908,小于10%,故拒绝原假设,认为应该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而非随机效应模型。
  表4列示的是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豪斯曼检验。P值为0.6692,大于10%,故不拒绝原假设,认为应该使用随机效应模型,而非固定效应模型。
  表5列示了各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为模型1的回归结果,董秘任期(Tenure)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在样本中,董秘的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相对于任期较短的董秘,任期较长的董秘其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更高,这初步验证了H1。第2列为模型2的回归结果,其中董秘国际化背景(Int)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意味着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董秘拥有国际化背景有助于提高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H2得到验证。第3列为模型3的回归结果,董秘任期与财务绩效的交乘项(Tenure×Roe)的系数为-0.736,在10%的水平显著为负,说明财务绩效对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验证了H3a。第4列為模型4的回归结果,董秘国际化背景与财务绩效的交乘项(Int×Roe)的系数为-6.872,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财务绩效对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H3b得到验证。   (三)进一步研究
  在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时,仅仅参考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使得会计利润并非企业“真正”的收益。由于会计应计制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应计利润较现金收益的持续性差[17]。可见,相对于利润中的应计收益,现金收益涉及主观判断较少,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业绩。因此,本文在进一步研究中,考虑到盈余管理的问题,去除财务绩效中应计收益的部分,从现金收益角度进一步探究对董秘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调节作用。
  表6列示了考虑盈余后,“真实”的财务绩效对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在第3列中董秘任期与现金收益的交乘项(Tenure×Coe)系数为-0.803,且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现金收益对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现金收益状况不理想时可能会积极调节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在第4列中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现金收益的交乘项(Int×Coe)系数为-4.801,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现金收益对董秘国际化背景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
  (四)稳健性检验
  考虑已有研究表明高管特征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影响,本文参考林长泉等[18],在稳健性检验中进一步控制除董秘外的其他高管的任期和其他高管国际化背景的影响,以排除企业其他高管任期、国际化背景对研究结果的干扰。在控制除董秘外其余高管任期和国际化背景后,结论均未发生改变,董秘任期和国际化背景依然是影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并且董秘任期及其国际化背景会显著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我国2012—2016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董秘特征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财务绩效对董秘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首先,董秘任期越长,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就越高,且财务绩效能够负向调节两者的关系,即不理想的财务状况会促进董秘任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正相关关系。其次,董秘国际化经历有助于企业披露高质量的环境信息,且财务绩效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不理想的财务状况会促进董秘国际化经历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正相关关系。最后,在考虑盈余后,发现现金收益会负向调节董秘任期及其国际化背景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完善董事会秘书制度。从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历史演变来看,董秘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研究还不尽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规范有关董秘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董秘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二,加强董秘履职监督。对董秘的职责与权限,应当进一步细化,确保董秘在独立行使权力的同时,加强对董秘尽责履职情况的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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