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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护理干预对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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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目的:评价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对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影响,以期找到适当的护理措施,以降低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率。方法:选取我院2017年2月-2018年2月收治的抑郁症患者42例,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每组21例。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措施,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干预组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干预10d后,观察两组自杀念头、自杀行为以及自杀准备行为的情况,并调查比较两组家属的护理满意度。结果:干预组干预后自杀念头、自杀行为以及自杀准备行为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干预组家属护理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97.62%VS78.57%),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应用于抑郁症自杀行为患者可以有效的降低患者的自杀心态和自杀行为,有效缓解病人的抑郁情况,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质,具有大力在临床上推广的价值。
  【关键词】综合护理干预;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 :影响
  【中图分类号】R74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019(2019)06--02
  在当前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抑郁症的发病几率越来越高,具有较高自杀率、致残率、复发率以及患病率的特征。 研究结果表明,抑郁症患者通常发生自杀的风险。[1]。在实施有效的治疗措施的同时,针对患者自杀的倾向比较严重的情况给予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明显的改善患者的自杀行为[2]。本次我们对抑郁症患者实施了综合护理干预措施,效果比较明显,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7年2月-2018年2月收治的抑郁症患者42例,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每组21例。所有患者均符合CCMD-3中关于抑郁发作的相关诊断标准。其中干预组男16例,女5例;年龄24-62岁,平均年龄(38.6±6.7)岁;病程2-18年,平均病程(5.4±2.1)年。对照组男15例,女6例;年龄21-65岁,平均年龄(39.1±9.7)岁;病程3-20年,平均病程(5.5±2.3)年。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措施,干预组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具体方法如下:①密切观察病情。护理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密切的观察,及早发现患者的自杀倾向。即使患者的病情有明显的好转,也要给予密切的观察,对患者的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防止假象的出现;如果患者的情绪突然非常低落,要及时通知医师,给予有效的处理措施。②心理护理。患者入院后,护理人员要积极的与患者进行沟通,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患者的信任,引导患者说出自己的痛苦和内心的实际想法,给予患者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以打消患者自杀的念头。指导患者正确的对待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多听音乐、看书、看电视,并多与人交流,建立良好的心态,积极的治疗并面对生活。③加强安全管理。精神科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安全管理,它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危及医疗工作的秩序息息相关。由于妄想性抑郁症自杀行为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因此,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患者及其病房和周围环境有无危险的物品,评估患者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具有风险,防止患者进入办公室、浴室、卫生间以及食堂等地方,偷取有危险性的物品。加强患者的用药管理,在患者用药时,要认真检查,确认患者已经将药物咽下,防治将药物藏在口腔、手掌、衣袖等地方,积攒药物,实施自杀行为;在某些时段,比如节假日、用餐时间、凌晨以及交接班等,护理人员数量较少、容易松懈,因此,在此期间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防范,为患者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3]。
  1.3 自杀行为判定标准 ①自杀行为:患者有自杀行为;②自杀准备:患者为自杀进行准备,但尚无自杀行为;③自杀念头:患者有自杀的愿望,但未实施任何自杀行为。
  1.4 護理满意度判定标准 对患者家属采用我院自行制定的满意度调查表进行调查,主要包括医院环境、医护人员态度、医护质量以及护理效果等,分为满意、一般和不满意3个等次。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采用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两组自杀行为比较 如表1所示,干预组干预后自杀念头、自杀行为以及自杀准备行为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
  2.2 两组护理满意度比较 干预组满意占66.67%(28/42);一般占30.95%(13/42);不满意占2.38%(1/42);对照组满意占52.38%(22/42);一般占26.19%(11/42);不满意占21.43%(9/42);干预组家属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97.62% VS 78.57%),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
  3 讨论
  由于抑郁症患者对于自身和周围世界均存在有极大的消极情绪,因此,自杀的发生率比较高,约为30-50%,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影响[4]。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行为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增加了护理的难度。因此,给予此类患者综合护理措施,严防患者采取各种措施实施自杀行为,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病死率,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本次我们对抑郁症患者进行了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及早采取各种处理措施,给予患者心理护理并加强安全管理,结果表明,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应用于抑郁症自杀行为患者可以有效的降低患者的自杀心态和自杀行为,从而有效提升治疗效果,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具有大力在临床上推广的价值。
  参考文献
  刘中霞.护理干预对妄想性抑郁症自杀行为的影响[J].中外医疗,2018,2(b):121.
  农惠娟,王美,谢志妹,等.综合护理干预对妄想性抑郁症自杀行为的影响[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7,32(12):2857-2858.
  王春秀.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原因及护理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6,18(zl):148-149.
  陈志明.护理干预对妄想性抑郁症自杀行为的影响[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7,7(13):17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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