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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在骨科护理应用中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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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R47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720(2010)11 - 138 - 02
  
  随着社会医学的发展,人们己从过去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化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开始注重健康保养,而健康保养又离不开健康教育。在医院健康教育是护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要求以病人为中心,把护士还给病人,让护士回到病人中间,多与病人交谈,在不断接触中建立起良好的护患关系,使病人从感情上接纳我们,我们所做的健康教育才能切实可行,起到对病员康复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下面是我院开展整体护理以来,我在骨科病人健康教育的临床实践中的几点体会,报告如下。
  1 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健康教育的基础
  1.1 骨折多因意外发生,由于突然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骨折的严重程度,预后及转归缺乏了解被迫卧床,加之对医院环境不熟悉,很多病员在入院之时会产生紧张、烦躁、焦虑不安的情绪。此时,护士与病人的首次接触就显得尤为重要。护士端庄的仪表、和蔼的态度、娴熟的操作、关注的眼神、得体的语言,都会缩短护患之间的心理距离,给病员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为护患的沟通及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 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将骨折病因、表现和具体治疗、预后,以及医院环境、规章制度向病员作详细介绍,嘱其保持情绪稳定,以利手术顺利和骨折愈合。
  1.3 认真倾听并耐心解释病员提出的各种问题,了解其思想状况,尊重病员人格,不拿病员隐私大肆宣扬,让病员被尊重,感觉与我们处于平等地位,从而从感情上接纳我们。取得了他们的信赖,才更利于护患的沟通,因人而异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病员缓解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以良好的心态尽快适应病人角色和医院环境,促其疾病早日康复。
  2 加强饮食调护是健康教育的重要环节
  2.1 骨科病人的饮食营养与骨折的修复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伤症初期,病员多因伤痛或感染发热而食欲不振,此期饮食宜清淡易消化之品,如藕粉、鲫鱼汤、稀粥,忌食生冷荤腥发物,还可吃一些有利于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食物,如荠菜、螃蟹、韭菜等。
  2.2 中期病人病情平稳,骨折处于复位状态,开始有骨痂生长,在饮食上要多吃一些有利新的骨痂生长及周围组织生长的食物,还需多食补充富含维生素C、D和钙质及锌类食物,如:骨头汤、动物肝、肾,还可用大枣泡水当茶饮。
  2.3 后期病人多因伤痛日久,气血亏损,折断之骨虽然已连接但未坚固,应用补益肝肾之法使筋骨强劲,故宜食营养丰富的补益气血和肝肾之品。如:瘦肉、羊肉、鸡汤、蛋和虾。
  总之,骨科病人必须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和热量高的食物,以利组织生长和伤口愈合,多食粗纤维食品及新鲜瓜果、蔬菜保持大便通畅,多食含钙食物,以利骨折愈合,但应饮食有节,不能过饥过饱,且应注意卫生。
  3 正确指导和协助病员做好功能锻炼是健康教育的关键
  3.1 复位或术后骨折病人坚持早期功能锻炼,能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肢体肿胀,肌肉萎缩,增进关节活动度,同时对改善患者全身机体的功能状态和心理状态均有明显效果,且能促使患肢功能及早恢复。
  3.2 向病员及家属讲明功能锻炼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以及忽视功能锻炼所造成的骨折断端由于血循环差,压力不足及骨质疏松、致使骨折延迟愈合或拖长关节功能恢复的严重后果,指导患者正确进行功能锻炼。如:单纯性腰椎骨折病人一般于复位一至二天后,左但持脊柱过伸状态下,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嘱病员在床上先作浠卧姿势下的各种锻炼,每日1~2次,每次尽力完成一定次数,逐日增加;中期改为仰卧姿势床上锻炼,根据患者情况及X光片检查,基本复位后,患者才能下床活动,但要求其保持挺胸、直腰姿势,避免弯腰动作,床上腰背肌锻炼的各种运动仍需坚持。
  4 正确指导和协助患者患肢保持功能位,是健康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
  复位或术后骨折病人嘱其患肢应保持功能位,并提供相应设施。如;股骨头置换术后的病人,在翻身与搬动时,协助其保持患肢外展功能位;休息时,在其两下肢间放置软枕,膝及足尖向上,以防患肢内收。嘱其避免盘腿坐位,因为此姿势使下肢外旋,是造成人工股骨头脱出的最危险姿势,最终导致手术失败,对复位后的病员需用夹板外固定,这样既可预防复位后的肢体再度移位,又可协助维持功能位。因此,除嘱病人勿随意松解夹板和改变体位外,还应密观患肢夹板松紧度,以及末梢血运情况。如夹板过松,则达不到固定的目的;夹板过紧,则导致末梢血运差,出现患肢肿胀,麻木等现象。
  5 加强基础护理是健康教育应做特殊交待的环节
  病人卧床期间,多翻身,按摩骨突处,保持床单整洁、干燥,防毒态发生;多饮水,保持会阴清洁,防尿路感染;病室保持良好通风条件,指导病员作深呼吸,轻拍背部,从而增加肺活量,防呼吸道感染。
  6 做好出院指导是健康教育需重点告之的环节
  出院病人。我们提前一周即做好康复指导,嘱其一个月、三个月、半年需复查或按医嘱来院复查;行内固定术半年至一年复查后,取出内固定,如出院后发现患肢肿胀,肢体畸形或功能障碍、出血、末梢血运差、麻木等,应随时来院复查;同时应注意安全,防再次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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