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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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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为了降低企业税负,我国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即“营改增”。此次改革对水利工程造价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在优化水利工程税收结构、降低税负的同时,需要水利工程相关企业完善组织结构,优化经营方式,加强工程预算管理,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
  关键词:营改增;水利工程;造价;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09-0104-02
  水利工程建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企业税负,国家制定了“营改增”政策,水利工程相关企业需要根据政策的调整改进原有的计价体系,对工程预算进行科学管理,才能利用好此次税收制度改革带来的机遇,实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 “营改增”的背景
  “营改增”指的是我国对企业征收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对企业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避免重复纳税,从而促进企业生产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产业与消费的优化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的性质是价外税,营业税的性质是价内税。价内税的承担者是卖方,这部分税收来自于销售款,而价外税的承担者是买方。由此可知,买方的货款中有两个部分,分别是销售款和税款。通过公式表示即:价内税=税率×含税价格;价外税=税率×不含税价格[1]。
  2 “营改增”实施的意义
  首先,对于我国的税收制度来说,“营改增”避免了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征收时对增值税抵扣税项的破坏,实现增值税的作用。现有的增值税基较窄,无法突出其优势作用,因此实施“营改增”可以优化税收结构。其次,对于我国的对于市场来说,增值税更为中性,相关部门无法特殊照顾某些纳税企业,可以促进企业之间进行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最后,对水利工程相关企业,“营改增”避免了重复纳税给企业带来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耗能,减少污染,凸显竞争优势。在我国水利工程造价中,原材料费用是工程成本的五成左右,此外还有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叫建安工程费用,在转化成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对于水利企业来说有很大压力,因此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才能保障企业的利润和长远发展。根据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公布的数据显示,66家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之后理论测算平均减少税负83%,然而实际测算得到平均增加税负93%,最终得到的营业税率是5.8%,大约提高了2.8%[2]。因此,水利建设相关企业需要在新的税收制度形势下对原有的工程预算结构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
  3 “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
  水利工程造价也叫水利工程建设成本,在计算中涉及到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以及税金,直接费用的组成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管控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下是“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具体影响:
  3.1 優化组织结构
  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企业在承建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公司,不同的公司一起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责任较为分散,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复杂,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和税收费用。首先,承建公司在纳税过程中,营业部负责营业税的缴纳,增值税要按照纳税环节先进行进出抵扣再进行缴纳,现有的组织架构体系庞大,环节较多,不仅会降低费用核算效率,还会产生更多的税收[3]。其次,如果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多份分包承包合同,会有更多印花税产生,无法发挥“营改增”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积极作用。因此,企业只能优化原有的组织结构,简化经营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
  3.2 调节直接工程费
  “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对工程直接费进行调整,即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前的直接费按照营业税进行计算有含税价这一项,直接费按照增值税进行计算减去了含税价格。以下是分别从建筑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人工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几个角度来分析工程费用的调整情况:
  3.2.1 建筑材料费
  建筑材料是水利工程建设费用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的支出,其中包括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主要建筑材料费里有钢材费、木材费、水泥费、地材费(砂子、土方、石子)、火工材费、油料费等。钢材、水泥、火工材料、木材、油料几项材料费用有17%的进项税,而地材的供应商由于规模有限,不足以达到纳税条件,没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次要建筑材料里包含电焊条、铁丝、铁件、卡扣件、铁钉等零件。次要建筑材料的经销商大部分是个体经营者,无法开增值税发票。由于水利工程在郊外施工,材料运输不便,因此,施工方一般会选择在郊外附近取材,以降低施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买的建筑材料无法得到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抵扣的作用就无法体现,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税负。
  3.2.2 机械使用费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会选择租赁和自购机械双重方式,在工程地点变化的过程中采用租赁机械,其中产生的费用可以得到增值税进项税,各项费用所占税率分别为:租赁17%、装卸6%、运输11%、搬运6%。然而,固定资产折旧和设备租金不能得到进项税发票,只能通过新购置机械才能得到进项税抵扣,对于企业来说开支款项较大。
  3.2.3 人工费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约占成本的10%,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约占造价合同费用总额的20%-30%左右,其中包含为工人补充的保险费用[4]。因此,在市场人工费用不断增加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前提下,企业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人工费要远远超过10%的预算比例,且人工费用这一款项现在还不能得到进项税发票。
  3.2.4 企业管理费
  在“营改增”政策下,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以及咨询费可以得到增值税发票。   3.2.5 税金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之前缴纳的营业税在竞标中不能够参与竞争,因此,工程企业如果有同样的利润,由此产生的营业税也是一样的。“营改增”实施以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同样的情况下,水利施工企业承担的税金将会存在差异,加大了竞标企业之间的竞争性。
  3.3 部分进项税无法实现抵扣
  “营改增”实施后,水利工程的承建企业在销售建筑材料和机械的过程中会通过开具发票的形式得到销项税款,税金由此向消费者发生转移,用户也能够通过这种增值税发票抵扣部分款项。例如,根据国家规定小型企业要提供给用户3%的增值税发票,水利工程承建单位在原材料购买过程中的现金交易方一般是个体或农民,这部分交易方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由此产生的工程成本有一部分是无法实现税款抵扣的。
  3.4 工程造价计算复杂
  “营改增”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造价方式发生变化,对于企业来说较为复杂。政策实施之前,项目负责人根据过往经验可以预估出工程造价。比如,某个河道工程中的工程量是1万立方米,人工费、原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为8元/m3、9元/m3、26元/m3;通过计算,直接成本为43元;算上施工管理费10%,得出43×1.1=47.3元;企业利润5%,47.3×1.05=49.7元;再加上3%的税金49.7×1.03=51.15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为51.15万元。然而,由于“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增值税抵扣税率和金额数量都不明确,再加上有些款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此难以进行工程造价预估,工程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3.5 工程款项支付滞后
  水利工程在支付款项之间要进行项目审核等一系列环节,因此,无法按照合同期支付。然而,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征税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合同和发票日期进行税金确认,由此造成进项税与销项税的时间不统一,由此带来支付滞后现象。
  3.6 增加造价中不确定风险
  按照新的税收制度进行税金计算由于成本构成的复杂因素和新增进项税抵扣项,给企业带来难以预计的涉税损失,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按照理论,企业能够得到的进项税发票应该占到总收入的七成,但是实际计算得到的数值低于35%,造成有65%的支出无法抵扣进项税[5]。此外,实际产生的人工费无法得到劳务抵扣,外购商品的支出比例较大,可抵扣率较低,使工程造价总额增加。一旦遭遇资金结算滞后的问题,企业难以对税款进行规划与计算,增加了税负中的不确定的风险。
  4 建议和对策
  4.1 转变经营思想,完善原有的报价体系
  “营改增”对于水利工程企业来说是重要机遇,需要企业经營者转变原有的经营思想,加强对新政策的学习,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有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科学合理的进行水利工程的项目规划与造价预算,在对进项税额产生源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报价体系,最大程度上取得部分进项税额的发票,为企业竞标报价竞争争取更多有利条件。
  4.2 筛选供货商资质
  由于水利工程造价中,工程材料费和设备使用费在整个预算体系中所占比例较大,“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税金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因此,水利工程企业要对供货商进行筛选,尽量选择有纳税资格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户。
  4.3 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培训
  水利工程企业的税收负责人主要是财务人员,只有财务人员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并且对水利工程中会产生的进项税足够熟悉,才能帮助企业管理者进行更加合理的预算和管理。因此水利工程企业要对财务人员进行税收新政策的培训,加强对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普及宣传,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来迎接新政策带来的机遇,例如加强对企业各项收入、工程造价成本、企业负债情况、利润等方面的变化进行统计,根据“营改增”相关内容制定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匹配的造价计算体系,加强自身的成本、税金等款项的资金核算管理水平。
  5 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新政策对水利工程企业来说既是新的机遇,又是挑战。由于新政策会使水利工程企业的造价体系出现变化,同时又增加了一些不确定因素,使企业面临一部分税款无法抵扣,甚至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经营理念、报价体系、核算方式进行优化完善,并且筛选具有相关纳税资质的合作商,还要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新政策的培训,才能为新政策的实行做好准备,在“营改增”的政策推动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加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 李杰.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山西水利科技,2017(3):92-94.
  [2] 张云涛.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水能经济,2017(9):11-11.
  [3] 范轶君,朱全敏.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建设科技,2018,No.358(8):90-91.
  [4] 何迎奇.“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分析[J].江西建材,2017(13):116-116.
  [5] 帅小霞.刍议“营改增”对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J].吉林水利,2017(7):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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