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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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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是农业大市,是山东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蔬菜和油料生产基地。先后被授予“中国蔬菜之乡”、“中国大蒜之乡”、“中国牛蒡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大银鱼之乡”、“山东南菜园”、“洋菜园”等称号,是“中国桃业第一市”,“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被誉为“中国食品之都”。
  一、农产品质量现状
  由于我国农业传统生产水平相对滞后,农(兽)药、化肥及添加剂的超量使用导致大量药物残留造成不同程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传统农户总体现代科技知识水平相对较低,过分倚重传统经验和表面经验,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知识,造成了盲目用药,超量用药,滥用药物造成了农药大量残留。
  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1、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前提保障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产品是食品的主要来源,农产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条件提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广度要求日益苛刻,对农产品的安全要求系数日益提高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目前,已经要求进入百姓嘴中的每一口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都必须是经过保障,必须是安全的。
  2、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目前,每个国家对进口农产品质量要求十分苛刻,尤其针对药物残留,形成了戒备森严的贸易技术壁垒。药残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世界市场的主要阻碍之一。各国农产品竞争中价格竞争已经不再是首要问题,以品质和健康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竞争日益突出,成为万众瞩目的中心问题。
  三、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措施
  1、大力宣传,提高美誉度
  农业农村部门应该通过新闻、网络等各种传统或者现代的媒体渠道扩大广告宣传面,树立正面形象,提高口碑。同时通过开展基层技术服务、科学普及教育,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职业(或创业)农民培训等活动,深入镇街、村居、集市、农业(畜牧业、渔业、果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田间地头,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用药培训指导和经营主体教育,将《国家规定禁限用及批准使用的农兽药品种》等信息及时宣传发放。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知识情况,使农业生产、流通各环节业主普遍了解、掌握农(兽)药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和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水平,形成降低农药残留、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2、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乡镇政府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体责任,乡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
  3、加强源头治理
  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抓狠抓。全面落实进销货台账、索证索赔、经营信息上报等制度。净化水农药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形成“市县级监督抽检、镇级速测抽检,企业内部自检”与“第三方专业检查机构”相结合的“3+1”检测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抓好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乡镇监管机构在保障“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条件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全面提升乡镇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结合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在人员、经费、技术上满足检测需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兰山区白沙埠镇,一年就需要完成农产品检测任务7200次,基本上能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全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完善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协调配合,确保工作不失为、不缺位。积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对农资、兽药、定点屠宰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与食药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横向执法联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机制,打击违法行为。协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行政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的紧密衔接、高效联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大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农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确认查处,必要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联合行動期间,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惩一批农产品违法行为的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
  6、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也是做好生产环节与流通消费有效衔接,营造农产品放心安全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农业农村部门是体系建设管理的职责单位,督促生产主体开展追溯体系的运行和追溯码的应用。
  (作者单位:276000山东省临沂市义堂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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