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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新产程标准对于产妇母婴预后以及产程中临床指征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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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目的:探讨新产程标准对于产妇母婴预后以及产程中临床指征变化的影响。方法:从本院妇产科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收治的产妇中随机抽取400例作为观察对象,采用随机分组的原则,将400例产妇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200例,对照组产妇采用旧产程标准,观察组产妇采用新产程标准,探究不同产程标准对产妇母婴结局的影响与临床指征变化的影响。结果:观察组产妇临床指征情况均低于对照组,第一、第二、第三产程高于对照组,产时使用催产素及旋转产前助娩的比例显著低于对照组,产后并发症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通过新产程标准能够有效规范“产程异常”的诊断标准,延长产程时限,给予产妇充分试产机会,降低剖宫产率,保障母婴预后效果。
  【关键词】 新产程标准;旧产程标准;妊娠结局;临床指征变化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剖宫产率均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产程异常情况已成为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之一[1]。本文结合《妇产科学》中内容[2],抽取400例产妇,将其均分两组进行对照分析研究,观察不同产程标准对产妇母婴预后情况与产程中临床指征变化的影响,现将具体内容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本院妇产科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收治的产妇中随机抽取400例作为观察对象,采用随机分组的原则,将400例产妇均分为两组,即观察组与对照组,各200例,对照组产妇采用旧产程标准,年龄23~36岁,平均年龄(27.5±3.6)岁,其中初产妇120例,经产妇80例;观察组产妇采用新产程标准,年龄24~37岁,平均年龄(28.3±3.7)岁;两组产妇均无诊断禁忌,统计其年龄,孕周,BMI评分均数,孕前、孕末体质量指数均未见明显差异,P>0.05,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所有产妇均为足月、单胎产妇,经初步检查后,阴道试产未见异常,无硬膜外麻醉,经本院伦理委员会监督、核实、并批准本次研究内容,产妇及其家属对研究内容充分知悉,签署知情同意书,临床资料完整。
  排除标准:1)经阴道检查,发现轻度、中度、重度子痫前期患者;2)存在妊娠期胆汁淤积症、异位妊娠、产前出血、急性病毒性肝炎、过期妊娠、前置胎盘等妊娠合并症;3)存在阴道试产禁忌证,存在先天性生殖系统疾病,存在泌尿系统障碍;4)存在高血压、心肌梗塞、脑梗阻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者。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产妇采用原(旧)产程标准的管理方式,核心内容如下。1)根据其规定潜伏期,在分娩护理的过程中,力求做到潜伏期延长,即产妇出现规律宫缩,宫口开大<3cm;而活跃期时,可扩张至全开状态或宫口开大范围超过3cm,潜伏期延长需满足16h以上的时长,同时活跃期停滞持续时间需超过2h,随后宫口扩张停止。2)同理,第二产程的延长需超过3h,开展胎头下降延缓操作,保障新生儿的胎头下降速度控制在1.0cm/h以下,胎头下降停滞过程中的下降停止时间需>1h,另外,滞产的总产程时间需在24h以上,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判断,从而予以产妇对应的护理支持,协助其进行分娩准备,开展助产护理,若见产妇出现潜伏期延长或活跃期停滞现象,即可判定其符合剖宫产的指征,若在临产前发现产妇宫口持续未能扩张,可开展人工干预的方法,保障其有效宫缩时间持续4h,若可见其无下降且宫口持续未能扩张,同样可判定其符合剖宫产的指征,从而及时联系相关医师,建议产妇选择剖宫产,或予以与之对应的产程处理方案。
  1.2.2 观察组 产妇均接受新产程标准,将其划分为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停滞、未见相对头盆对称、胎儿窘迫等类型。1)选择家化产房模式,首先给予产妇相应的产科健康宣教,讲解分娩期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耐心解答产妇疑问,常规监测其生命体征变化趋势,做好充分的产前准备工作,指导产妇掌握基础的自我调整方法,视其情绪状态,予以相应的心理支持,促使其做好分娩的准备。2)协助产妇定时变换体位,保持其舒适性,避免褥疮等并发症的发生,若产妇第二产程>3h且未见任何进展,即可考虑第二产程延长,并及时予以相关的护理措施,排空膀胱,引导其放弃卧位,选择半蹲位等,促使其改变产妇的体位,使其上身保持直立位,试产充分,减少产钳助产以及剖宫产的概率。同时需加强对产妇宫缩强度与宫缩频率的观察,并及时调整其宫缩情况,及时安抚产妇心态,促使其保持情绪稳定,指导其掌握有效的呼吸方式。3)待新生儿娩出后,记录分娩期间产妇出血情况,若经剖宫产后其出血量≥1000mL,或顺产后出血量≥500mL,即可判定其存在产后出血,同时结合《妇产科学》中的相关内容,对胎儿宫内窘迫进行有效区分。两组产妇均提前做好剖宫产准备,并密切留意其最终妊娠结局[3]。
  1.3 观察指标
  1)观察两组产妇分娩过程中因剖宫产指征影响,而选择剖宫产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第二产程延长、相对头盆不对称、潜伏期滞后、持续性枕后位,统计两组产妇中的转剖宫产发生率。2)观察两组产妇产程过程中使用催产素、选择产钳助娩例数。3)详细观察两组产妇第一、第二、第三產程时间、活跃期及出血量大小。4)统计两组产妇产后并发症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数据均采用SPSS 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比的形式描述,行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临床指征情况对比
  观察组产妇临床指征情况相对均低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3 讨论
  我国当下面临着剖宫产率日渐增加的现状,有效规范“产程异常”的诊断标准,合理监控产时剖宫产术指征,可有效降低产妇的剖宫产率,保障母婴预后效果[4]。
  在新产程时间下,对活跃期停滞的判定较为全面,在满足已破膜且宫口≥6cm后,判定依据可包括宫缩正常,且宫口停滞扩张≥4h或宫缩欠佳,且宫口停止扩张≥6h。在活跃期延长的判定方面,根据初产妇与经产妇之分,初产妇需满足分娩镇痛时间≥4h,或未予以镇痛时间≥3h,经产妇需满足分娩镇痛时间≥3h,或未予以镇痛时间≥2h;若在此期间出现异常,需首先进行阴道检查,如胎膜未破应人工破膜,破膜之后观察1~2h,如宫缩不佳应考虑静脉滴注缩宫素。如果达到活跃期停滞的诊断标准,可考虑行剖宫产术[5-6]。本次研究结果中已证实,旧产程标准中会阴侧切、产钳助娩发生率较高,在新产程标准中,产程时限延长,减少了不必要的干预措施,同时在母婴围产期结局与母婴产后并发症等方面,新产程模式均有更加良好的临床表现。
  综上所述,通过新产程标准能够有效规范“产程异常”的诊断标准,延长产程时限,给予产妇充分试产机会,降低剖宫产率,减少产时过度干预,保障母婴预后效果。
  参考文献
  [1] 赵娜,李娜,蒋小芒,等.新产程标准对产程中临床指征及母婴预后的影响[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7,(27):172-174,182.
  [2] 李瑞玲.新产程标准实施对产程中剖宫产率、剖宫产指征的变化及母儿预后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8,05(13):15-18.
  [3] 韩瑞华.产程中剖宫产指征的变化及母儿预后比较[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7,(05):702-704.
  [4] 郑媛媛,邹丽颖,范玲.新产程标准实施后产程中剖宫产指征的变化及母儿预后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6,51(04):245-248.
  [5] 裴美丽,刘婷,袁琳楠,等.将新产程推广于临床实践的回顾性观察研究[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7,38(12):548-551.
  [6] 席亚娟,王艳琴,张泽华.新产程标准下巨大儿分娩方式探讨[J].中国医刊,2018,53(04):1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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