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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金融工具――以证券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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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证券公司,不同的股市氛围,不同的金融工具分类,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也不同。由于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今天牛市行情的喜很可能成为未来市场逆转时的忧,这就是金融工具准则的双面性。
  具体而言,如果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较大,那么,在2006年这种转折性牛市行情下,由于公允价值因素增加的期初净资产高达数十亿元也属正常;2007年1季度,对于自营规模尚不算大的宏源证券和中信证券,前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15亿元,占税前利润的47%,后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为5537万元,占税前利润的比重只有3%。
  
  由于自身业务的特点,证券公司拥有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如自营证券与长期股权投资等,由此也成为分析新会计准则体系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准则的典型样本。
  
  首次执行
  
  根据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由于中国A股市场在2006年度出现了转折性行情,年底各券商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较大,所以,首次执行日的影响不容忽视。
  据2006年年报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显示(表1),已上市的两家券商金融工具增值不菲。其中,宏源证券(000562)期初股东权益调整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增额为2.08亿元,影响率(与旧准则股东权益之比)为5.90%;中信证券(600030)由于公允价值因素增加的期初净资产为2.19亿元,影响率为1.78%。
  其实,就国内证券公司而言,宏源证券和中信证券的自营规模并不算很高;如果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较大,那么,在2006年这种转折性牛市行情下,由于公允价值因素增加的期初净资产高达数十亿元也属正常。
  
  应该强调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
  其中,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未实施新会计准则,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在证券卖出时体现在当期利润中;但是,由于执行了新准则,且在首次执行日予以调整留存收益,所以已经计入了期初净资产而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入当期利润。这种首次执行日前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都不能够体现于利润表中,这样,对于以利润作为绩效考核基础的企业来说,就不得不考虑这一重大影响因素。
  而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准则规定,由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见,这部分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将体现于未来利润表中,故不存在上述影响绩效考核因素。
  也正是由于两种分类的不同会计处理规定,使得在决定分类时,有可能掺入公司管理层的相关考虑与目的。
  
  执行日后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6]22号文件“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自2007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该文件同时规定,2007年6月30日之前作为过渡期,其间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并报告新旧会计准则存在重大差异的事项及影响数;同时,证券公司应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做好新旧系统对接、协调工作,6月30日之后同时按照新旧会计准则编制有关报告。
  从这种过渡性的规定,可见管理层对券商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稳妥性考虑。
  其实,根据两个上市券商一季报的情况等,新会计准则对执行期间的影响已初步显露,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利润概念发生变化,由已实现经营成果的概念转向全面收益的概念。
  依据旧准则,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在销售之后才能确认收益,没有销售之前必须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能确认任何收益。这时,利润的概念强调已经实现和稳健原则。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无论是否售出,都必须按照公允价值或者摊余成本计量。这样,对于已经销售的金融资产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未销售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或者摊余成本计量确认当期损益和调整期末留存收益。可见,利润的概念是企业的全面收益,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当期的经营业绩。
  其次,新会计准则突出了资产负债表观点,强调企业净资产而不是强调利润,利润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产物。
  按照旧会计准则,利润表是企业当期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股东权益的增加如果不考虑增发股份因素,则主要来自当期利润和利润分配。所以,当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股东财富的变化时,报表使用者更多地关注利润表,而关注资产负债表较少。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股东权益的变化并不主要来自于当期利润,资本公积来源的多样化和公允价值的波动都将影响股东权益总额。所以,不论是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还是考核企业业绩,报表使用者都需要更多地关注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构成和变动。
  以中信证券为例,其历年所有者权益明细情况如表2所示。
  
  通过表2可见,自2002年末至2006年末,影响中信证券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的因素,主要是增发股份、利润以及利润分配。除2006年增发5亿股增加资本溢价41.45亿元外,几年来资本公积变化不大。而在新会计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中信证券的资本公积调整为61.46亿元。2007年1季度末,中信证券的资本公积又增加至65.67亿元,较年初增加4.21亿元。我们判断,这种增加主要是由于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所致,中信证券1季度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了34亿元。可见,中信证券1季度净资产的增加除来自利润外,很大部分是来自于资本公积的增加。
  第三,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利润的波动幅度加大,更加考验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旧准则,企业的自营证券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卖出时按照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期末库存证券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确认自营跌价损失。也就是说,库存证券的浮动亏损计提减值准备,浮动盈利不体现为当期损益。于是,在行情出现转折时,特别是行情转从上升转向大幅下降,企业浮动盈利的大幅减少并不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而只有变为浮动亏损或者浮动亏损增加时才会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在行情大幅波动情况下尤其明显。
  以国泰君安为例,根据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年报数据,2003至2006年,国泰君安证券自营证券成本分别为38.26亿元、38.05亿元、24.72亿元、21.53亿元。如果这些自营证券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市值依次为37.9亿元、30.17亿元、23.79亿元、24.93亿元;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依次为-0.36亿元、-7.88亿元、-0.93亿元、3.4亿元。这还只是年报数据,证券市场从2003年到2005年一直处于下降周期,2006年才出现转折。如果再看年度内数据,短期市场波动对于业绩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
  所以,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对业绩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做出更多的职业判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在利润概念发生变化,突出资产负债表观而弱化“利润表观”的情况下,对企业目前的绩效考核体系也将产生影响。
  目前很多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是以利润为基础,对管理层的激励系根据利润来计提。旧准则下,利润必须实现后才能确认,并且强调稳健原则。这种计提方案简单并且更多地照顾了股东的利益,但缺点是对管理层激励不足。
  执行新准则后,利润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全面收益的概念,而且股东的财富增加不仅仅体现在利润表上,还体现在净资产的增加上。如果仍然以利润表作为考核的基础,一方面,由于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当期利润,企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健全,利润的波动幅度将加大,如果利润下降或者出现亏损,股东的利益将难已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利润表不能完全反映管理层的经营业绩,简单用利润表作为考核基础仍然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所以,企业必须对考核体系进行相应调整与完善。
  第五,对企业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2006年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其中规定,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等。
  实施新准则后,由于会计计量与确认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净资产、净资本等指标都会有相应变化。
  然而,目前各证券公司使用的净资本计算办法仍然是在旧准则制度体系下发布的,计算表中的净资产以旧准则为依据,金融资产的折算是按照买入成本计算。实施新准则后,旧的净资本计算办法明显已经过时。如果按照新准则调整净资本计算表,净资本的波动也将加大,从而引起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波动。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企业必须及时监测市场变动对净资本及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影响。
  可见,新准则对企业财务指标方面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而这些指标关系到行业监管等问题。事有先后,随着新会计准则施行的稳步推进,其对财务指标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得到管理层乃至实务界的重视。
  最后,应该强调的是,新会计准则对不同证券公司的影响程度不同。
  新准则对于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较大、自营收益在公司总收益中占据比重较大的证券公司影响较大;对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较小、自营收益在公司总收益中占据比重较小的证券公司影响较小。
  以宏源证券和中信证券为例,宏源证券和中信证券的自营规模在业内都不算大。2007年1季度宏源证券共实现税前利润4.60亿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达2.15亿元,占税前利润的比重高达47%;而1季度中信证券共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7.72亿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为5537万元,占税前利润的比重只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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