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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文学

  摘要: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纳税筹划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制进程的加快,纳税筹划将会成为企业理财和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一大税种,在企业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本文主要是从纳税筹划的意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筹划方法注意问题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从纳税人方面看,纳税筹划可以使纳税人的税收减少,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壮大。
  从国家的税制法规上看,纳税人为了节减税收,总是密切地关注着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有所变化,纳税人就会从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出发,马上采取相应行动,趋利避害,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纳税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从这方面来说,纳税筹划在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的作用。同时也时刻提醒税务机关要注意税法的缺陷,对税法的健全起到促进作用。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要想做好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要增加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对一般企业来说享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只有在增加各项税前扣除上做文章。
  (一)充分利用各种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企业的纳税筹划留下了空间。
  (1)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照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直接抵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但是摊销年限一般不会低于10年,也就是说不能在当期全额扣除,纳税人根据自身条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多搞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并且要注意分清研究开发费用的期间费用化和无形资产化。
  (2)根据财政部、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的有关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
  (二)正确运用亏损弥补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想充分利用弥补亏损政策、以取得最大的节税效果,就要注重亏损年度后的运营,企业可以减小以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以相对较安全的投资为主,确保亏损能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得到全部弥补。
  (三)恰当运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法的纳税筹划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就行,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符合政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选定对自己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达到节税目的,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初期享有减免税优惠期间,企业可以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定在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对一般处在正常生产经营且没有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纳税筹划方案如果成功的话将会为企业带来节税的好处,否则一旦筹划失败,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纳税人在做好纳税筹划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注国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加强税收政策学习
  企业纳税筹划人员要时时刻刻关注国家有关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变化,通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可以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实质,提高风险意识,只有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内容,才能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规避纳税筹划风险,为企业增加效益。
  (二)要经常与税务机关沟通,搞好税企关系
  现在各地方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除了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法和实施细则外,还遵守地方政府的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在纳税筹划时我们很难把所有的相关规定都能理解透彻,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要主动地与主管税收机关联系,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使我们的纳税筹划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保持一致,以便于我们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得到他们的认可。同时要保持友好关系,要使我们的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小,争取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四、总结
  纳税筹划在当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树立纳税筹划意识,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光明正大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实际的节税方法,尽可能的全面分析影响纳税筹划目标实现的因素,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事前安排,把税收风险降到最低,真正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为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肖太寿.《纳税筹划》,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谢新红,郎文俊.《税法解析》,北京经济出版社
  [3]盖地.《税务会计实务》,北京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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