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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的纳税筹划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邹永华

  [摘 要] 物流业是一个新兴的服务产业,也是一个微利行业。因此,物流企业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会有力地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本文介绍了物流行业税收概况,并提出了几种合理筹划的途径。
   [ 关键词 ] 物流行业 税收 纳税筹划
  
  我国物流企业由原来的国有物资企业发展到现在的初步整合运输、装卸、仓储、配送、加工整理、信息等环节并进行一体化经营的新兴产业,经历了一个较为缓慢的发展过程。政府在税收政策上扶持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也很少,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税金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物流企业自身有必要对于物流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制定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税金成本,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的基数。可见,国家对物流业目前没有专门制定税收政策,物流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行为按照营业税政策对照相应的税目税率计算缴纳有关税收。
  
  一、物流企业税务筹划的途径
  
  1.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现行税法中对于物流企业的专门性税收优惠政策很少,可以享受的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普通优惠。例如,物流企业购置运输工具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如果经常在农村运输,可以使用一些农用车辆,达到节税的效果。
  2.物流企业合并或兼并的合理避税
  有盈利的物流企业合并或兼并亏损物流企业,如被吸收物流企业或被兼并物流企业按其所得税法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有盈利物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由被吸收物流企业或被兼并物流企业的亏损冲减,这样盈利物流企业合并或兼并后因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而使所得税减少。如果被吸收物流企业或被兼并物流企业合并或兼并以前年度有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以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物流企业逐年进行税前弥补,这样也减少合并或兼并后物流企业的所得税。
  3.内部调拨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如果物流企业本身规模较大,形成一个企业集团,则可运用集团的内部管理职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集团下属的单位要使用集团的资产,如果按照租赁来收取费用,就要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是租赁房产或土地,则还需另外缴纳房产税和上地使用税。如果采用调拨的方式,让下属企业无偿使用资产,同时增加收取其管理费,就可以达到节税目的。有时还可以根据蛮际情况,在下属企业之间调拨使用资产,这样也可以节约“服务业一租赁”或“转让不动产”等税目的营业税。
  4.利用费用列支的纳税筹划
  对费用列支的选择,主要是通过合理增加有效成本费用来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福利费等各种费用支出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着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的方法进行合理选择。比如,如果企业实行比例税率,一般采用不规则的分摊方法。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5.利用先分配股息后转让股权的筹划
  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取得股息收入和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是不同的。在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应先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被投资企业已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可予扣除;若被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则无须就该部分股息收入缴纳所得税。而对于股权转让所得,投资企业应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因此,若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前被投资企业有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的,投资企业应尽量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配股息,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6.利用注册地的税收筹划
  新办物流企业选择税负较低的地区作为注册地。物流企业设立时,选择适当的注册地点可以较好的避税。例如,我国在东北三省和中部六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固定资产取得时抵扣进项税额,而物流企业的固定资产比重较大,进项税额较多,因此可以考虑将新办物流企业的注册地选在上述地区。
  7.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筹划
  利用不同的物流服务项目适用不同税率来节减税款进行筹划。每一项物流运作中都含有多个项目,不同的服务项目界限不明,难以明确划分不同的税目和税率。此外,由于目前对物流企业财务上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各项目之间的收入费用难以准确划分,形成了企业自主进行收入分割和费用分摊的空间。例如,物流企业的一项劳务既提供运输业务又提供仓储业务时,就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扩大运输业务收入,减小仓储业务收入,这样不仅使转换运输的仓储收入减少了2%的税率,也增加了接受发票单位的运费增值税进项抵扣数额。
  
  二、结语
  
  总之,物流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较大。企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同时,纳税筹划的正确态度应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纳税筹划的条件和因素,权衡会计政策选择的利和弊,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刘畅:浅谈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物流技术,2003.5
  [2]华嵘:我国物流企业纳税筹划浅析,经济研究导刊,2008.18.
  [3]林立清 黄光阳: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财会月刊,2005.8
  [4]尚胜利: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商场现代化,2006.4
  [5]张菡:新时期我国物流企业纳税筹划之探讨,商场现代化,2005.1
  [6]荆峰:企业税收筹划,审计与理财,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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