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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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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消费税是对我国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在某一具体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换句话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流转税,并且消费税还属于中央税,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可提高企业的整体利润。企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所提升,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本文从构成消费税的具体税制要素着眼,提出若干进行消费税收筹划的建议,希望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节税
  一、引言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的降低税负。税筹的主要方式有四种: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节税是纳税人通过一系列巧妙的方法利用现行税法中已有的税收优惠或减税政策,在不影响立法的前提下达到减税的目的。避税是纳税人在合法范围内,利用税法中的漏洞进行筹划。转嫁是对价格进行适当的改变,把税负转嫁给别人的一种活动。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明确的账户,并且全额纳税,税收不会被罚款。换句话说,税收没有风险,或者风险很小,几乎可以被忽略。
  在税收制度意义上,节税和避税是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从法律上说,避税与逃税有本质的差异,逃税是违法的,但避税并不违法。国家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反避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税法的不断完善,填补空白并修复漏洞。从长远来看,节税优于避税,因为避税会因反避税条款的制定而产生一定的风险,而在节税的情况下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的具体分析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是由特定纳税人支付的税款,可在筹划中通过合并纳税。合并将原企业之间的销售环节转化为企业内部原材料的转移环节,从而取消消费税的支付。合并后原材料供需关系:合并前,原材料的转让关系是买卖关系,消费税按照正常销售价格支付;企业并购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化为企业内部的物质转移关系,这一环节不再支付消费税,而是推迟到后发环节再支付。另外,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率低于前一环节,则可以直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由于第一环节的消费税延迟和后期的较低税率,合并前的销售额在合并税率中较低,从而减轻了税负。
  (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1.选择合理加工方式的筹划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专业分工意识不断深化,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自身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限制或一些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必生产本单位所需的所有产品,因此,经常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应税消费品。自行处理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基础是外部销售价格,应税消费品委托处理的计税基础是受托机构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委托方委托的应税消费品经过加工处理,一般以高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这时,应税消费品税的处理低于相应的应税消费品税的自处理。因此,纳税人选择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法,可以有效地减轻税收负担。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的筹划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分别按不同方式确定。在销售业务中,不同的销售方式也会对企业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产生影响。从规划的角度来看,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可以使企业合理地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3.利用独立销售机构的筹划
  消费税征收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商品流通过程不在消费税征收范围内。因此,纳税人经常建立独立的业务单位或销售公司。生产商以较低的价格向经销部或销售公司销售应税消费品,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交易的前提下,销售公司再转向对外销售。这样,可以减少消费税的税基,从而减少税收。
  (三)利用税率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税率分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税收对象的具体情况。对于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小,计量单位标准化的消费品选择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企业日常经营中,同一企业生产不同税负产品并单独销售是常态,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减轻税负,应严格按不同的产品销售和销售税的数量分别核算,否则可能对所有产品征收较高的税收。
  (四)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法规规定,无论包装价格如何,通过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以及产品共同销售的包装材料,应当包括在消费者的总销售额中。税收筹划可以以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并单独开具发票计价,不将包装物纳入消费税中。对于逾期不退换的包装物,应当按照所包装的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再退还包装物保证金。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要把握好“度”
  税收筹划应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进行,不能演变为避税或偷税漏税。虽然避税并非违法,但它是法律上的漏洞,与国家的立法意图和道德背道而驰。逃税是一种非法行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省税收,减轻税负,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二)在规定期限和地点进行纳税
  税法对纳税期限和支付地点进行了规定,企业有义务履行义务,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于指定地点足额缴纳税款,并且要按时缴纳。由于不可抗力,纳税必须超过纳税期限时,您必须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付款,否则您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其应税消费品也将被保全和执行,这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税负,导致企业风险大幅增加。
  (三)必须考虑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盡量减少公司的税负。首先,应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税务筹划公司应聘请精通税法和制度的专业财务人员,并咨询外部税务专家。如果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成本,就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否则,没有必要。其次,税收筹划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忽视了企业正常经营是得不偿失的。最后,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应考虑国家的税收政策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通过对政府税收政策的研究,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可以有效降低税负,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四、结论与展望
  为了使我国税收筹划稳定发展起来,我提出了些许建议。首先,企业应强化税收筹划的意识,关注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分析国外税筹的现状和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抓住事物的本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现状的税筹理论体系;其次,应加强税法宣传,使更多的金融从业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税收筹划;最后,在税筹的实际操作中要保持慎重的态度,要辩证的看待税收筹划,盲目地反对会抑制税收的调节功能。
  目前,税筹在我国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首先,随着我国逐渐与国际接轨,包括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内的各种体系趋于完善,且越来越多的个人成为纳税人,纳税人基数的持续增长定会对整个社会群体的税收筹划意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公众对税筹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其次,随着跨国公司的增多,税收筹划的需求度也会越来越高,中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也随之增加,其税收筹划的需求量也会明显扩大,税收筹划的新理念将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进步。最后,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步伐的加快,将给税收带来更多的税收和税基,逃税机会减少、风险增加等直接税收制度使得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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